摘要

目的分析我国职工医疗互助保险的发展现状及问题,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中职工医疗互助保险的完善提供借鉴。方法采取24个省级行政区(除港澳台和7个未检索到省级层面相关文件的省份)发布的省级职工医疗互助保险政策为研究样本,从统筹层次、经办形式、缴费标准、保障人群以及补偿待遇五个方面进行分析。结果省级职工医疗互助保险均由省级总工会主管,经办形式以工会自主经办为主,部分地区(37.5%)委托第三方经办。年缴费标准主要集中在51~100元/年,占到样本总量的31.8%。部分地区(54.2%)的职工医疗互助保险中,对女职工、退休职工及职工家人设计了针对性保障政策。绝大多数地区(70.8%)在职工医疗互助保险的补偿范围上与基本医疗保险保持一致,近一半的地区(54.2%)采取按医疗费用分段或按住院次数浮动比例报销政策。结论建议职工医疗互助保险在"省级主管"的基础上,尝试"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专业经办。在"现收现付"向"部分累积"转变的背景下,探索考虑参保人员类型、疾病风险等因素的筹资标准精算模型,探索建立不同人群的"梯度化"的保险计划,在保障范围上适当增加基本医保目录外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