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明清官营丝绸织造是建立在国家所有制基础上的特供丝绸生产,具有中央集权管理和地方官府掌管的性质。明清时期的官营织造机构规模庞大,特别是"江南三织造"地处经济发达的江南,蚕桑兴盛,丝织遍邑,成为官织丝绸生产的主要所在。由官营织造生产的织物服饰,严格遵循明清两朝既定的衣冠典制,其颜色、纹样、形制、尺寸诸方面都表现出"贵贱有别,尊卑有序"的等级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