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所有制企业当中存在着国有资本持股比例低于50%但能控制董事会的企业。这类企业大多情况该类国有股东和民营股东的持股比例相当,体现这两方的互相制衡。在实务中,笔者发现现行国资监管制度对国有相对控股企业未能明确监管边界,如在公司治理问题、企业领导人员履职待遇问题、监管制度适用问题等未能很好界定,束缚了企业的活力。本文在研究和探索上述问题的基础上,尝试提出国有相对控股企业监管制度的思考和建议,为国有资产监管者和国有相对控股企业经营者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