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于停车泊位多元主体与停车秩序一元主体的矛盾制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于城市道路乱停车的治理存在政府失灵以及应对失灵而使治理陷入困境的情况。根据北京地区道路交通管理实际,针对城市道路内的停车治理过程特点,遵循现行法律法规,利用多元协作性治理理论分析框架,搭建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街道综合治理部门等为主体的政府部门、非政府组织、社区、企业、新闻媒体、专家学者、公民、个人等八种社会主体共同参与的一种路内停车治理结构,为提高政府治理能力与改善城市道路停车秩序提供一种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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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北京警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