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章以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为研究对象,以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改革开放到新农村建设,新农村建设至今为时间划分,系统梳理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从规范性制度要素主导,到文化—认知要素主导,再到规制性要素主导的制度演进逻辑。研究认为,单一制度要素主导会带来组织异变、组织发展乏力以及组织规范性不足等问题。因此,文章从规制性、规范性、文化—认知性三个制度要素协调发展层面提出完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法律体系,调整政策供给方向,塑造农民合作价值观的政策建议,以期完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制度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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