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福州市政府近日下发《关于福州市统购商品房和安置房、回购安置协议指导意见(试行)》,要求各区政府指定一家国有企业作为统购商品房和安置房的购买主体,解决被征收房屋群众对安置现房的需求。地方政府统购适量商品房以作安置、保障之用,有其内在合理成分,这主要体现在:一方面,全国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依然艰巨;另一方面,伴随全国房地产市场供需格局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