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1年4月24日生效的《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竖起了外交史上一座耀眼的里程碑。它第一次系统地规定了外交人员在别国的特权,使得其人权得到保障。然而,公约生效以来却出现了许多违背其初衷的特权与人权冲突的事件。笔者拟通过对外交特权与人权冲突事件的思考,提出一些可能的解决方案,旨在有利于更好地实现特权与人权的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