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长期以来,南京市依法开展农村宅基地征收补偿安置工作,在确保被征收人土地权益的基础上,为南京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宝贵的建设用地空间。随着新修订的《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于2021年5月1日正式施行,农村宅基地征收补偿安置方式、构成和标准的相关规定发生变化,南京市农村宅基地征收补偿安置工作开展面临新的挑战。为落实《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对宅基地征收补偿安置的新要求,从制定宅基地征收补偿安置方式选择条件、完善宅基地征收补偿构成、加强新旧征收补偿标准衔接和修改征收补偿安置相关文件规定等方面,提出改革南京市农村宅基地征收补偿安置的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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