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私之别既是社会属性又是建筑现象,中西城市中都存在着公私空间交叉/转换的可能性。因此,公私之别是相对的、被建构出来的,而不是绝对的、自上而下给予的。公共空间的品质首先体现了权力和权利的差异,前者是绝对的,意味着一种特定的身份,后者却是有条件的,取决于人和人的具体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