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10月18日,江苏省地方标准《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指南》向社会征求意见,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规范等内容进行规定。《指南》提出,人民调解员除专职以外,可吸纳退休法官、检察官、警察、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人员,成为特聘调解员或调解工作志愿者。根据工作业绩、工作能力、从事人民调解工作时间等情况,人民调解员由高至低依次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建立网格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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