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赣府厅发〔2022〕7号2022年2月25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做好2022年粮食生产工作,确保粮食面积和产量稳定,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