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并购新晋大股东在较强的融资约束下,倾向于选择股权质押作为一种财务管理手段,在不改变控制权的前提下实现资本的二次融通。本文以H集团为例,研究了并购新晋大股东在不同时点下通过股权质押进行财务管理行为背后的动机及其经济后果,为规范股权质押背景下并购新晋大股东财务管理行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的相关监管实践提供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