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的司法实践中,由于释法说理工作不全面、被告人对幅度刑量刑建议存在预期偏差等原因,存在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后又反悔上诉的情形。在此类上诉案件中,检察机关行使抗诉权面临制度障碍。可以通过设置认罪认罚上诉审查程序、认罪认罚二审程序、抗诉权期间计算新制度、检法抗诉衔接机制等方式,保障检察机关依法、依规、有效行使抗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