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正是法律适用的基石,公正的评价标准直接影响法律适用的原则与方法。既有关于司法公正评价标准的学说,如"法律标准说"、"社会标准说"、"折中说"都或多或少存在一些不足和缺陷。法理标准是指司法的裁判过程及其结果应当合乎认可度与接受度较高的法律精神和法律理性。引入法理标准有助于弥合法律标准与社会标准间的鸿沟,将法律、法理、社会三个标准相统一,形成相对合理的法律适用评价体系。

  • 单位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