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闽政办网传[2018]42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加强对我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福建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经研究,决定成立福建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通知如下:一、组成人员组长:张志南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