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于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建构,如以文化记忆理论视角,可通过物化表现、身体实践、政府力量三个维度对其进行特性解析。文化遗产本质上属于一种文化记忆,文字、图像、建筑等媒介,体现了文化记忆的成型性,具有存储、唤醒、回忆的功能;技艺、仪式、组织活动等身体实践体现了文化记忆的能动性,具有沟通、重构、认同的功能;体制机制、政策规划、鼓励培育等体现了文化记忆的约束性,具有规范、引导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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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辽宁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