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农办计[2012]6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畜牧、渔业、农垦厅(委、局)、农科院、财政厅(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财务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为进一步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项目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切实加强2013年项目申报工作,明确项目申报要求,农业部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联合制定了《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你们,请据此抓紧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规定程序申报。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