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于18世纪的《社会契约论》以主权在民的核心思想对公民之间通过契约构建共同体的理论进行论述,以人民的视角定义政府与国家的概念,并由此对不同的政府形式及其运转展开论述。本文将侧重梳理社会契约论的基本框架,并以民族自决权为例论述社会契约论的现实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