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民国时代的来临,使忧心天下的有识之士们大感新生之希望,在振兴教育问题上也更为迫切。1912年后,近代法学教育在培养目标、学制设定与学科分类上较清末进一步向前演进。总体而言,民国前后期的法学教育,在培养目标、学制及分科等方面基本维持一致,其在学制设定与学科分类等方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