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司法实践中由于办案人员对于妨害作证罪的理解不一,导致同案不同判的情况时有发生。而实践中此罪相对于其他常见犯罪的出现频率不高,分析妨害作证罪的调研文章不多。本文以笔者办理的一起妨害作证案件为着手,着重分析妨害作证罪中对于"伪证"的合理文意解释、行为人犯罪终了的时间点以及侵害的保护法益三个方面。力求在办理该类案件中达到"三个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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