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大数据”背景下税源管理具有数据的完整性比数据本身重要,普遍推行风险管理,上层税务机关不再依赖下层税务机关的数据等方面的特征。而我国目前的税源管理体系还不适合“大数据”的要求,主要体现在税源数据信息质量不高,数据分析处理不到位,高素质的专业人才缺乏,纳税服务和税法宣传工作效果不理想等。应按照“大数据”的管理要求对我国税源管理体系进行重新设计,包括对税源管理的主体按层级划分为高、中、低三个层次,并赋予相应的职责和权利,对税源管理的客体按企业规模、纳税风险等可识别因素划分成重点管理、正常管理和次要管理三种类型,对税源管理的岗位、人员进行设定并规定相应的工作和责任,对税源管理的流程进行细致的分析并注重因地制宜,对纳税风险评价、分析、识别和降低风险的方法进行分析等。

  • 单位
    沈阳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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