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京绿办发[2020]20号各区园林绿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的工作部署,有效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2020年第4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就本市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