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黔府办函[2015]40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医药产业、健康养生产业发展工作任务清单》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由省政府分管副省长负总责,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

  • 单位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