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动物有着相似的神经机制,不论是从常识轶闻,还是从进化论的角度而言,许多动物都具有感知这个世界的能力。许多动物具有知觉,意味着它拥有幸福的能力,可以体验好的或坏的生活,拥有道德意义上的重要利益,应当被纳入道德关怀的范围内对其进行考量。基于约瑟夫·拉兹"当一个个体的利益足以使另一个个体承担责任时,它便拥有权利"的界定,在考虑如何对待知觉动物时,应当充分考虑它们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