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亮点提要:民办非企业单位销售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医用口罩,执法监管是否适用《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进行处罚?民办非企业单位是否能成为价格法监管的主体对象?2020年1月23日晚,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湖南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在一级响应期间我省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接到多起关于口罩等防疫物资的价格举报,其中包括了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涉嫌违反价格法相关规定销售医疗口罩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