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敦煌地区出土的两件古藏文土地纠纷诉状,为理解吐蕃统治下的土地纠纷问题提供了契机。吐蕃统治者占领敦煌后,对土地进行重新调整。在调整过程中,土地几经流转造成归属权不清,从而引发矛盾纠纷。在兴佛政策下,若纠纷涉及寺产,统治者会保护寺院的利益。吐蕃占领初期土地不足,百姓通过开垦荒地来获得土地,但需经申报入册。在开荒地外,百姓还拥有授田契的领受土地。吐蕃统治者为防止出现侵地行为,采取了有效的预防与惩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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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 中国国家博物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