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成立自贸试验区是新时代我国对外开放推出的新举措。十年来,通过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积累的经验,我国将外商投资领域过去的三资企业法合并成统一的外商投资法,实现了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管理模式。在国内法治环境发生深刻变化的同时,国际法治环境也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以TFA、DEPA、RCEP、CPTPP为代表的新一代贸易协定不仅比WTO规则更加开放,还呈现出国际贸易和投资规则融合的趋势。在自贸试验区成立之初,我国主动试行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如今,中国已经加入或正式申请加入上述协定,适用这些标准已成为现实的需要,范围也不限于自贸试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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