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手段,大数据治理不但能够为提高社会治理精准化、智能化进行技术赋能,而且能够在统合国家数字资源的基础上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因而可以在共同富裕实践中大有作为。从概念意涵上来讲,我国促进共同富裕的大数据治理应当定位为“以缩小收入和基本公共服务享有差距为目标,依托全域数据集成和智能信息化技术来对低收入群体实施精准画像与妥善帮扶的数字治理工作”。我国促进共同富裕的大数据治理在“数据互联互通”“支出型贫困监测”“贫困数字化标准制订”和“数字科学决策”这四个维度上仍然存在改进空间,未来应当通过发挥部门改革功效、推进省级平台发展、强化标准化建设和开发沉淀数据库等多重举措来持续夯实大数据技术在共同富裕实践中的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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