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1年11月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在倡导“鼓励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就近居住或共同生活,履行赡养义务、承担照料责任”的同时,强调要“促进和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两者之间能否兼容促进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中央积极应对老龄化战略能否切实贯彻到解决养老问题的实践之中,但现有文献对两者之间关系缺乏必要关注。文章利用2016年和2018年中国家庭追踪调查CFPS数据,从老年人金融参与的视角检验了子女同住对养老第三支柱建设的影响。研究发现,子女同住显著促进了养老第三支柱建设,提高了老年人金融参与积极性,尤其是对风险金融资产投入的促进更加显著。老年人为男性、居住东部地区、子女教育水平和个人收入高时这种促进效应更显著。机制研究发现,子女同住降低了老年人风险厌恶程度、增加了老年人知识认知和信息接触,从而增加老年人金融投资;同时发现老年人给予子女的劳动支持更能促进个人养老金参与,而子女对父母的照料未发现该促进效应,支持了子女同住的代际交换动机。结论表明,子女同住与养老第三支柱建设可有效互补。发展养老第三支柱不但能够满足老年人在子女赡养能力不足的情况下高质量的自我养老需求,更是能提升老年群体的自我获得感和幸福感,让养老负担转化为积极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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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金融学院; 山东工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