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明、清两代在江宁(今南京市)、苏州、杭州设有专为皇室和官方服务的皇家织造工场,通称"江南三织造"。清代的江南三织造是在明代的基础上恢复重建的,但在体制上有继承又有创新。特别是在管理体制和织造官员的委任上有所不同,这是由明、清两代完全不同的政治体制决定的:明代织造隶属工部,织造官由在皇帝身边的宦官充任;清代织造隶属内务府,织造官则是从皇帝的上三旗包衣中选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