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来自全国各地的7家建筑工程公司,在参加温州市三大市政工程项目投标中,为保证自己的利益,他们的代表经事先预谋串通让其中一家公司中标,然后从中标公司分取所谓的"合理利润"。案发后,经公安机关侦查,"三大工程"投资总额达2.96亿元,参加投标的6家建筑公司相继从中标单位分取"好处费"1216万元,涉嫌串通投标。2005年11月15日,该案在温州瓯海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由此曝光的温州公共工程招标市场黑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