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政府采购法》规定,采购人是具有明确权利义务内涵的法律实体,对采购决定、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负责。但在实际采购活动中,部分采购人主体却出现了一些"缺位"和"越位"的现象,影响了采购的效果。当前,政府采购目标愈来愈强化"物有所值",重塑采购人的法律地位,明确采购人的权利、义务与责任,对于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全面促进政府采购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政府采购的实质有效性及采购公信力,具有目标导向作用和重要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