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生态文明建设是当前社会主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已经得到民事诉讼诉法和行政诉讼法的确定,野生动物具有自然属性和国有财产的二重属性,是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宝贵的国有财产。目前在侵害野生动物案件中涉及公益诉讼仍然微乎其微,本文结合案例从野生动物的二重属性出发来探析非法侵害野生动物提起公益诉讼的可能性,以此深化公益诉讼的发展,切实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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