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0年5月,网络文学领域由于阅文集团所披露的有争议合同,网络文学作家群体爆发了“五五断更节”,阅文集团出面辟谣,并最终于6月3日推出富有诚意的“单本可选新合同”,这场风波告一段落。但是,合同争议条款背后的冲突并没有消失:如作为平台的企业面临企业与行业之间界限重合时,应该遵守谁的规则;作家作为创意性投入与企业作为平庸性投入,谁应该掌握控制权?为了厘清这些问题,文章梳理网络文学发展历程认为,网络文学如今进入寡头垄断阶段,并基于自身优势资源打造自给自足的平台生态,与外部的网络文学行业相互依存又相互倾轧,并有可能出现平台借助垄断势力破坏市场规则现象——特别是旧版合同就可视为破坏市场规则的行为,这是值得整个行业与相关监管部门警惕的。文章分析认为,寡头垄断企业要警惕自身的垄断权利,合理界定企业与行业的边界,在遵守行业规则的同时,履行平台作为公共承运人的公共职责;而合同制定应以网络文学这个母体为指归,避免财产权的过度扩张,将核心条款聚焦于网络传播权,而对于其他财产权只能提出优先购买权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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