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共治与跨界治理的提出为跨行政区域治理创造了条件,社会共治已成为中国食品安全治理的原则之一,但跨行政区域治理在水产品质量安全领域尚未广泛应用,虽已有一定的实践但缺乏法律保障和理论研究。文章阐明了跨行政区域治理的现实意义,梳理了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跨行政区域治理的理论逻辑,并通过案例分析了现行治理模式的不足,最后结合实践和其他领域跨行政区域治理的研究在法规与标准体系建设、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多元主体协作等方面提出建议,以为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跨行政区域治理提供理论和实践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