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商事信用监管体系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关键内核,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完善市场监管体制的战略支柱。但就现状而言,我国商事信用监管基础较为薄弱,信用归集共享有待提升,信用等级评价尚需规范,信用服务能力比较落后,商事信用信息的全面运用刚开始起步。可以借鉴深圳在信用监管方面的创新实践,着眼顶层设计,有效强化政府主导法治先行的制度支撑,坚持信息引领,全力夯实商事主体信用监管的数据基础,立足数据驱动,持续完善分类分级风险预警的防控机制,突出智能匹配,切实提高失信受惩寸步难行的刚性约束,聚焦流程再造,创新构建智慧智能协同高效的治理网络,全方位、全领域、全业务、全链条、全过程推进商事信用监管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