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行政法领域的"新行政法"和"实质法治论"的理论探讨确实构成了对传统的"形式法治论"所立基的"依法行政原则"和"司法审查原则"的有力挑战,通过将"民主"接纳入现代行改过程和司法过程,共同提出了行政法治的"民主化"命题,这就提供了中国行政法治"包容性增长"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