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辽史·地理志》所言“兵事隶/属”指州、军、城在军事上隶属相应军事机构;仅言“隶/属”者,指民政、军事皆由军事机构管理。《辽史·地理志》其他未载明“兵事”隶属关系的州、军、城隶属于五京留守或留守兼任之军事机构长官。《辽史·地理志》提及的军事机构,可分为高级与中级两个层级。二者辖区加上节镇,共同构成辽朝三级军事区划。高级军事区划“军事路”共九处,包括“五京路”和西北路、西南面、东北路、辽西路,覆盖辽朝全境;中级军事区划位于高级军事区划内,往往为高级军事机构分支机构或因事而置,且时常调整;低级军事区划即节镇辖区。辽朝军事路与五京道、财赋路划分并不完全一致,军事路的设置受到五京道影响,物资则依靠财赋路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