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我国经济从计划到市场的转型,社会治理正由传统的政府主导的集权社会管理模式向国家、社会和市场分权共治的新格局转变。社会治理模式不仅要兼顾国家性质和市场基础,还要尊重社会现状,保证治理的合法性与正当性。鉴于此,脱钩治理模式必须与法治理念、经济形态和民主政治相适应,不仅要防止市场失灵,也要防止规制失灵。对此,一方面,可以从横向维度规范政府机关权力界限,督促其合法行政;另一方面,可以从纵向维度加强政府与市场关系的法治化建设,平稳推动脱钩治理的法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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