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文献梳理基础上,统计分析23个省级行政区域2982份有效问卷调查数据发现:普惠金融赋权与提高金融包容性一体两面,并与其他扶贫措施一起让贫困者产生了强烈的内生脱贫动力;同等赋权条件下出现了减贫效应的个体差异,说明减贫障碍不再是金融权利排斥而是金融能力低下,尤其是将信贷转化为生产资本的能力低下,其直接原因是"缺乏投资计划",根本原因则是"可行能力贫困"。在脱贫攻坚决胜、权利贫困已明显改善的情况下,中国普惠金融发展应当从赋权转向使能,实行赋权与使能双轮驱动方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