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杭农〔2022〕9号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各项目实施乡镇:根据《杭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整乡镇推进山区农业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杭农〔2019〕8号)和《杭州市整乡镇推进山区农业产业发展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杭农〔2019〕 3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第一批、第二批整乡镇项目试点实施情况,现就进一步加强整乡镇试点项目实施和管理补充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