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粤交〔2022〕3号各有关单位:《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的实施细则》已经广东省司法厅审查同意,现予公布,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养护工程市场准入的实施细则》(粤交〔2018〕7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