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近年来,随着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司法体制改革的推进,法检两院的机构职能体系发生了重构性变化。为适应职能变化,一方面,湖南调整了编制管理体制,将法检两院机构编制调整为省级统一管理;另一方面,积极推进基层法院和检察院系统内设机构改革和精简规范,为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提供了组织保障。但从发展实践看,法检两院编制供需矛盾仍然突出。如何立足职能转变和总量控制,创新政法专项编制管理,有效解决部分法检两院"案多人少"的矛盾问题,成为摆在机构编制部门面前的一个现实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