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是自治区第一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综合性地方法规,为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巩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条例第二章专门就"促进中华文化认同和文化传承"列出了重要条文。这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提供了法律依据。贯彻条例第二章需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