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9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审计委员会要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统筹谋划和整体推进,要求有关部门加强协作配合,把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巡视巡察等监督贯通起来,形成监督合力。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贯彻执行《规定》,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做到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作为国有企业内部审计部门,首先考虑到在职责范围内开展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所面临的现实情况,探讨如何突破条件限制找到破解难题的对策,从而形成长效防控机制,促进国有企业实现综合发展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