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商业经营模式由以前的单纯自营模式发展到自营、租赁、代销、联销等多种模式并存,其中联销已成为最主要的经营模式。对于联销模式经营收入的确认,我国大陆各商业公司目前都采用了总额法,但其合理性越来越受到质疑。本文以商场在交易中的商品控制权来判定"主要责任人"和"代理人"的身份,最后得出商场在联销模式下应采取净额法确认经营收入的结论。

  • 单位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