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鲁财工[2019]9号各市财政局、商务局,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财政局、商务主管部门,省黄三角农高区财金局、商务主管部门:为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们研究制定了《山东省省级商贸发展和市场开拓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2 0 1 9年6月2 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