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大学最重要的利益相关者群体,学生可通过协商民主机制,将自身的诉求与大学其他利益相关者以及管理者的目标平衡与融合,通过制度性渠道与程序参与大学治理,实现大学治理结构的优化。我国大学与学生关系的转变以及学生的学习权利,构成学生参与大学治理的法理基础。学生参与大学治理,有利于增强大学相关决定的正当性以及被接受性,提高治理效能,实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学生参与大学治理存在客观限度,大学应根据事务性质、学生参与能力、参与意愿等因素,确立学生参与大学治理的方式方法和范围程度。

  • 单位
    北京外国语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