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国家安全观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融入新时代《刑法学》课程教学是必要的。《刑法学》总论教学可明确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指导地位、阐明它的理念内涵和思维方法、厘定刑法在总体国家安全体系中的地位与功能;分论教学应重新厘定危害国家安全罪内涵与范围、重视并重构新危害国家安全罪名体系教学、坚持国家利益至上的价值导向,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