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共卫生安全领域引入检察公益诉讼是重大风险治理的需要,应系统化地展开。在野生动物保护、生态资源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形成一体化的监督谱系,消解行政风险。民事检察公益诉讼中引入惩罚性赔偿机制也应具备风险治理属性,弥补公共利益损失。建立公益诉讼举报人保护、奖励制度,将举报信息接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提前保护与同步监督。通过建立社区检察机制实现功能下沉,以空间争取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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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央司法警官学院